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二、应聘条件
(一)专职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素养;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准的科研成果,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工作。
(二)辅导员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廉洁自律,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能住校;
5.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或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职业规划师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者具有辅导员岗前培训经历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优先考虑。
(三)教辅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为人诚实、积极上进、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管理与协调能力;
3.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
4.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及电子设备维护和维修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评建工作人员
1.具有高等教育专业或背景的硕士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2.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善于沟通,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富有亲和力,有较强的说服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能力、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具有较好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3.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强度。
三、应聘方式及材料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要求简历包含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扫描原件。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录取将核查相关材料原件)。
(二)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历+岗位”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
邮 编: 710300
传 真:029-8902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