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内学生将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红底证件照交给辅导员。
陕西省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移证(背面注明年级、专业、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红底证件照(背面注明姓名)交给辅导员。
户口迁移证为电脑打印,注意查看户口专用章印迹是否齐全清晰;姓名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
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出生地”一栏必须具体到省市区或县,如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信息不完善的,可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上补充完善。
户口迁移证上如无血型、身高,请在“备注”一栏用铅笔标明学生的血型、身高。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15388645253(黄老师)。